倒地求饒仍狂打 安全帽成致命凶器
判決指出,3人先在萬善祠動手,吳男逃往六寶公園外圍後,李男騎機車載蔡男追上,蕭男也隨後趕到。3人輪流以拳腳、安全帽攻擊頭部、身體及下肢,眼見吳馬大一次次倒地,仍持續追打。
凌晨5時許,吳男又被帶回萬善祠,蕭男再拿安全帽攻擊,李男也準備動手,直到女友及蔡男阻攔才停下。之後吳男被友人帶到超商休息,直到早上7時40分才報案送醫。
街友苦撐8天不治 法院重判3人
吳男送醫後,因頭部損傷、顱內出血,引發缺氧性腦病變、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後續又併發橫紋肌溶解、急性肺炎、敗血症等,最終於4月30日下午不治。
法院認定,3人明知頭部是人體重要部位,仍以安全帽等方式持續攻擊,客觀上足以預見可能造成死亡,且3人犯後雖均坦承犯行,李男也已與家屬調解並陸續賠償,但法院認為犯罪手段殘暴、危害重大,無刑法第59條減刑空間,分別判處14年、10年6月及11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