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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罰戲到公審 「鍘美藝術節」在藝術與霸凌之間的界線
「鍘美藝術節」,看似是社群時代特有的迷因狂歡,但其底層運作的集體心理,卻無意間接上了這條長達百年的文化臍帶。圖片取自鍘美藝術節臉書

從罰戲到公審 「鍘美藝術節」在藝術與霸凌之間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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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06:40:00最後更新 2026/08/25 06:40:24

李志銘/作家
秋風吹過台南中西區的街巷,空氣裡除了老府城熟悉的冬瓜茶甜香,近來更漫著一股躁動的市井熱氣。媒體鋪天蓋地報導著陳幸妤與趙建銘這對曾處於權力頂峰的夫妻走入婚變,社群網路上除了無休止的冷嘲熱諷,一群台南鄉親與網友更以一種近乎「儀式性」的黑色幽默,發起了一場名為「鍘美藝術節」(預計9/18起演出四天,在9/21當晚還會辦桌)的民間行動。
他們揚言封街辦桌,請來南部頂尖的劇團連番登台:古都木偶劇團以掌中乾坤敲響《包公斬駙馬》的文武場;孫凱琳歌劇團掀起《包公鍘陳世美》的法理聲浪;春美歌劇團由郭春美領銜演繹《施公審負心》;壓軸的秀琴歌劇團,更祭出台南在地骨血裡的《林投姐活捉周阿司》。這儼然已不只是一場單純的藝文展演,而是民間社會試圖動用傳統戲曲的重磅符號,替「台南女兒」出一口壓抑許久的胸中惡氣。
然而,當陳幸妤低調表示「只想回家吃飯睡覺」時,這場在廟口與戲棚腳重新燃起的「鍘美狂歡」,究竟是民間人情與傳統藝術對當代生活的深刻對話,抑或是一場裹著文化外衣、無休止延伸的輿論公審?

跨越海峽的黑雨傘:四大奇案與移民社會的集體代償

要理解今日台南廟口這場「鍘美」聲浪的心理源頭,我們必須將時光拉回百年前,去凝視那些沉澱在台灣土地深處的冤屈與悲歌。
在台灣民間傳說的脈絡裡,《林投姐》、《陳守娘顯靈》、《周成過台灣》與《呂祖廟燒金》這「四大奇案」,絕非單純拿來茶餘飯後嚇人的鬼怪故事,而是早期移民社會最深沉的心理創傷。若仔細拆解這些故事的結構,便會發現它們幾乎共享著同一套「悲劇—異化—追索」的模型:女性傾盡積蓄、貞節或青春,無條件支持男子謀生或功名;然而,陽世的官府與法律卻在背叛與強權發生時全面失靈;最終,受害者只能在絕望中化為厲鬼,破空超越陰陽與地理的界線,完成終極的正義。
翻開1921年片岡巖在《臺灣風俗誌》記述的最早版本中,林投姐只是一位無名府城女子,遭泉州商人騙走積蓄後在樹下自盡,那是一個純粹被動、無能為力的哀傷悲劇。然而,隨著歲月推移,這個故事在民間講古與歌仔戲的揉雜中,逐漸演化出「算命仙指點」、「黑雨傘遮陽渡海」、「冥紙換銀圓」乃至跨海飛往泉州索命的情節。1956年,這齣傳統劇目被翻拍成第一部台語電影《林投姐》,由歌仔戲知名哭旦「愛哭妹」主演,以「本省故事、本省演員、本省攝製」為號召轟動全台,讓無數在地大眾在暗黑的戲院裡熱淚盈眶。
這背後折射出的,是台灣社會自清代以來作為「唐山過台灣」移民島嶼的集體焦慮。早昔在那個靠帆船與海峽隔絕的年代,負心漢可以輕易靠著地理距離「一走了之」,將破碎的人生留給在地女性收拾。陽世的官府跨不了海,法律與道德隨之真空;於是,民間集體創作出了「黑雨傘」與「厲鬼索命」,這實質上是移民大眾在面對無力感時,強行運用超自然秩序「把男人逃走的路徹底封死」的精神代償。
無論是包公案裡的「鳳冠霞帔遮不住背叛」,還是林投姐的「跨海活捉」,這些故事跨世代的改編與盛行,都指向了台灣民間信仰中對「天理報應」與「現世報」的極致渴望——當陽世體制無法給予公平時,民間永遠會創造出一個可以主持公道的神明或厲鬼。

廟口的罰戲與公親茶:傳統社群的修補機制

過去在沒有電視與社群網路的年代,廟口戲棚並非高高在上的「藝文場所」,而是庄頭生活的核心。神誕謝平安、建醮還願、做兵回來,甚至是村落內部的紛擾,全都緊扣著「請戲」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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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陽世體制無法給予公平時,民間永遠會創造出一個可以主持公道的神明或厲鬼。圖片取自鍘美藝術節臉書
在台灣傳統民間習慣法中,有一套極具智慧的衝突化解機制——「罰戲」與「吃和解酒」。當庄民違反庄規或犯了私人過失,地方耆老與公親往往不靠官府衙門,而是判處違規者「出資請一棚戲」。戲台上貼上紅紙寫明事由,全庄鄉親免費看戲、邊看邊議論。這種「展演過失」看似給犯錯者難堪,但其本質卻是一套完整的「和解閉環」:犯錯者付出了經濟代價、公開承認過失,庄民得到了娛樂補償,而諺語所謂「嫌戲沒請,請戲沒嫌」,當這棚戲演完、酒杯一碰,這段恩怨便在神明與庄民的共同見證下翻頁,犯錯者得以重新被社群接納。
然而,當我們將這種傳統廟口「請戲」與「罰戲」的智慧,拿來對照今日網路社群發起的「鍘美藝術節」時,卻彷彿能隱約窺見箇中的異化與失控。
當代的網路鄉民,將傳統城隍夜巡與陰審文化擬態移殖到了數位空間。演算法取代了城隍爺,爆料懶人包與黑歷史整合網站成了現代版的「數位生死簿」。鄉民自許為代天行道的陰陽差役,追求數小時內的「即時現世報」。
但傳統庄頭的「罰戲」是有邊界、追求「復原與接納」的;當代的數位公審卻缺乏這個「煞車機制」。當網民整理出真人的工作場所、發起實體圍剿與肉搜時,這種「展演過失」便擺脫了傳統人情網絡的約束,從一場旨在補償社群的「和解儀式」,退化為無休止的數位私刑與人格追打。

藝術與霸凌的界線:在狂歡中尋找清醒的安魂

對照當代網路社群發起的「鍘美藝術節」,看似是社群時代特有的迷因狂歡,但其底層運作的集體心理,卻無意間接上了這條長達百年的文化臍帶——將私領域的無力與憤怒,帶到廟口戲台前,藉由全村集體觀看一場「道德審判」來獲得集體的心理療癒。
秀琴歌劇團、春美歌劇團等頂尖劇團的參演,確實為台灣傳統戲曲史寫下了極具當代性的一頁。它證明了歌仔戲與布袋戲從未死在博物館裡,它們依然是台灣人處理當代情感創傷與社會憤怒時,最直覺、也最熾熱的語言。
但我們亦必須警惕:藝術創作(特別是傳統戲曲與政治諷刺)最大的力量,在於「抽象化與典範化」。《鍘美案》與《林投姐》之所以能傳世百年,是因為它們處理的是「權勢對道德的背叛」與「弱者的絕望」等典型符號;一旦藝術的槍口偏離了結構與現象,轉而直指現實中具體個體的肉身,甚至成為實體騷擾與羞辱的遮羞布,那麼藝術便失去了它的超越性,降格為數位私刑的武器。
陳幸妤那句「只想回家吃飯睡覺」的低語,應是這場熱鬧狂歡中最清醒的一聲撞鐘。戲台上的《活捉周阿司》可以鑼鼓喧天、黑白分明,但戲台下的現實人生,需要的往往是平靜、邊界與尊嚴。
這場「鍘美藝術節」確實提供了一個極具創意的當代對話契機,讓傳統戲曲再次走進大眾的視野與生活。然而,這些參演的藝術家與觀戲的群眾能否在「幽默諷刺」與「集體霸凌」之間畫出那道清醒的界線,將決定這是一場台灣當代文化再造的精采實踐,抑或只是一次以藝術為名的社會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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