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妍潔今年1月18日在臉書發文,提到自己在搭姊姊車時,姊姊在等紅燈期間撿起滑落的手機,被警方認定是「行駛中使用手機」而開罰,讓曾女相當不滿,批評開單員警態度不佳,還抨擊對方「陰陽怪氣、邏輯混亂,卻氣焰十足」。
之後,曾妍潔編輯文章,補充說明自己已經申訴成功,罰單被撤銷,她質疑,「罰單被撤銷」是否已經成為員警臆測式開單的潛規則。
貼文引來正反兩極回應,由於曾妍潔在留言區有貼出開單員警的局部影像,有網友懷疑照片中的員警背後貼有魔鬼氈,可能不是真警察。對此,新竹縣交通隊的王姓員警留言「可能智商不足的民眾才會認為是假警察」;此外,新北市三重分局的胡姓員警也留言「刁民被開單又在造謠,你在講甚麼你自己知道不用急著洗地」,曾妍潔不滿提告。
檢方調查認為,王員的留言明顯是在回覆其他網友,而胡員則是不滿警界同僚遭到誤解,才會出言反擊,其言論屬於針對可受公評事項所提出的主觀評論,難認已達公然侮辱及誹謗標準,因此認2警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