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本月14日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9月至12月薪資,並刪除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政務人員待遇。媒體今天在行政院會記者會詢問,政院收到立法院三讀後的總預算案是否會聲請釋憲,以及卓榮泰與黨產會委員9月起是否能領到薪水。
李慧芝表示,目前還沒收到立法院三讀後的總預算案,但政務人員薪水是法定義務支出,且行政院長是憲法所規定的最高行政機關首長;司法院釋字第601號也解釋,立法院不可利用審查預算任意改變其他憲政機關依法應有待遇,進而影響正常職權行使。
李慧芝指出,《預算法》第52條也規定,「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因此行政院會在收到立法院通過的總預算後,合法合憲處理。
媒體追問,若9月1日前立法院沒有把總算案送到行政院,卓榮泰與黨產會委員是否仍領得到薪水。李慧芝說,依照《預算法》第52條與司法院釋字第601號解釋,基本上立法院不能以這種方式限制、改變其他憲政機關依法應有待遇,因此行政院在收到總預算案後,會審慎因應,目前行政院還沒收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