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火爆衝突發生在2025年12月5日下午3點多。平日在阿里山開廂型車載客導覽的鍾姓男子,開車載人要進入阿里山遊樂園區內的祝山林道第一管制哨,準備去香林國小載孫子放學。由於他並未持有車輛通行證,當場被執行勤務的陳姓保全攔下。
不料,鍾男非但不聽從指示換發臨時通行證,反而仗著在地人身分硬闖管制哨。等到他接到孫子開車準備出管制哨時,又與保全爆發激烈口角,鍾男越想越氣,竟決定回家「抄傢伙」討公道。
同日下午3點48分,鍾男手持棒球棍氣沖沖地折返管制哨,一邊扯開嗓門咆哮,一邊用棒球棍猛力敲擊崗哨樓梯的鐵製扶手示威,隨後快步走向換證窗口,揮起球棒直接砸碎窗口玻璃,宣洩怒火後才駕車離開。林業署阿里山工作站技正事後報警,檢方隨即將鍾男依妨害公務等罪嫌提起公訴。
面對檢警訊問,鍾姓男子自知理虧,在警詢及法院審理時乖乖認罪。雖然他事後表達想賠償修復玻璃的費用,但告訴人林業署技正顯然不打算輕易妥協,不僅拒絕與鍾男進行調解,甚至大度表示「不向被告求償」,直接交由法律來給他一個教訓。
嘉義簡易庭法官嚴厲指摘鍾男僅因崗哨保全不予通融,就持棒球棍咆哮、猛砸崗哨玻璃,手段粗暴,嚴重影響公務員執行職務。但法官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幸無人受傷,加上他高中肄業、已婚、與父母妻兒及孫子同住,靠開導覽車月賺3、4萬元維持生計,因此從重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輕判3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