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女藝人C透過社群控訴被龔益霆灌鎮定劑昏迷後性侵,在律師陪同下向士林地檢署提告,檢方聲請移轉管轄至台北地檢署偵查。
台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警婦幼隊搜索龔益霆住處,同步約談他到案,龔除在社群上否認性侵,另表示與C女交往過程真心相待,也許因年齡差距、觀念不同時有爭執,最後被分手。
檢察官偵訊C女、3名證人,依據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台北市消防局函復資料,認定龔益霆涉犯強制性交罪嫌,2026年6月起訴龔,由台北地院審理。
被害女藝人聲請參與訴訟 法官准了
C女近日委託律師向法院遞狀稱,龔益霆經提起公訴,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屬得聲請參與訴訟的案件,C女是被害人,為了對證據調查、被告抗辯適時陳述意見,聲請參與訴訟。
裁定指出,經徵詢檢察官、龔益霆及辯護人意見再斟酌案情、C女與龔的關係,以及訴訟進行程度及聲請人利益等情事,認為C女訴訟參與有助於達成「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目的,且無不適當情形,C女聲請訴訟參與有理由,應予准許。
北院8日上午行準備程序,C女約9時許抵達法院,她頭戴鴨舌帽、口罩,身穿白色上衣,面對媒體提問未作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