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專員上週曾致電台北市教育局詢問交換生學生狀況,並了解簽呈過程,詢問是否有做到揭露身分,引發藍營不滿。對此,監察院表示,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皆本於職權依法進行查調先行程序,不分黨派秉公處理。針對監察院說法,蔣萬安今表示「監察院有其法定職權,該如何行使,他們應該非常清楚。」
至於是否會覺得被中央圍攻?蔣萬安則說「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另外,由於蔣萬安過去主張廢監院,現在監院「先行處理」,是否會認為監院挾怨報復?蔣則重申,監察院有其法定職權,該怎樣行使,就依照相關的法定職權辦理,如何行使是監察院的職權。
針對律師黃帝穎稱,蔣萬安在此次爭議中出現兩次「利益未迴避」,並質疑蔣未填寫「公職人員與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蔣萬安則重申,他已經講得非常清楚,根據利衝法第14 條,必須要表明配偶關係以及公職身份,他就是依照程序,在資料上清楚表明與蔣得立的父子關係及在北市府任職的公職身份。
蔣萬安說,依照施行細則第28條,外界關心是否要填寫廉政署制式表格範本,但「它就是一個範本」,而且28條規定,各機關可以自行簡化、整併,這些規定都非常清楚。
台北市教育局長湯志民今則進一步說明,監察院專員上週致電教育局政風室了解交換學生案相關資訊,包括市府處理流程、教育局計畫由誰核定及申請人是否有資料揭露等。他坦言,若是依照一般程序,監察院要索資應會正式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