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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小六生講話!導師罰青蛙跳 揮水管抽打腿部 硬辯「請他動一動」下場慘了
某國小六年級徐姓班導師被控不滿洪姓男童在教室講話,罰男童繞教室青蛙跳。示意圖/AI生成

不爽小六生講話!導師罰青蛙跳 揮水管抽打腿部 硬辯「請他動一動」下場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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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9 15:06:00最後更新 2026/09/09 15:06:33

記者:

辛啓松

澎湖縣馬公市某國小六年級徐姓班導師被控不滿洪姓男童在教室講話,罰男童繞教室青蛙跳,甚至在活動時持PVC水管揮打男童大腿致挫傷瘀青,家長持驗傷單提告。澎湖地院馬公簡易庭認為徐男犯下《兒少法》加重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與「傷害罪」,分別判處拘役40日及有期徒刑2個月。
判決指出,這起不當體罰案發生於2025年3月5日上午。徐姓導師認為洪姓男童與同學邊吃東西邊聊天影響他人,要求男童繞教室外青蛙跳一圈。隔月25日下午,班上練習趣味競賽時,徐男手持充當釣竿道具的PVC水管,揮打男童左側大腿1下,導致男童左大腿當場挫傷瘀青。家長事後發現孩子傷痕累累,氣得帶男童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提告。
面對檢警調查,徐姓導師矢口否認不當體罰與傷害。徐男辯稱,當天是因男童屢勸不聽,才請他到教室外「動一動、跳一跳」,絕對沒有強迫青蛙跳;至於水管打人一事,徐男則聲稱當時在整理趣味競賽道具,看到骰子飛過來情急之下揮手阻擋,「一時忘了手上還拿著水管釣竿,才不小心揮到男童」,極力將體罰包裝成「意外事件」。
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及校事會議調查報告後不予採信。法官重話指出,徐男身為國小導師,管教兒童應本於專業與耐心,縱有管教必要,也應採取勸導等理性方式,竟採用教育界已明令禁止的「青蛙跳」及持物打人,嚴重侵害兒童身體法益與受教權,害及心智成長。
由於徐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未見悔意,考量其智識程度與素行後,依法分論併罰,重懲其違法體罰行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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