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驗收沒過仍送文件 廠商硬拗是JECTOR
判決指出,傑可達公司2021年得標大甲國中智慧輔助教學設備採購案,原契約金額697萬4268元,後追加38套,總價提高至925萬8942元。招標需求明定桌上型電腦、液晶顯示器及75吋以上觸控電視等產品,不得為中國大陸廠商品牌。沒想到履約過程中,無線投影接收器EP-AC1602卻被查出是中國製造商深圳翼聯網路通訊有限公司的「EDUP」產品。
法院認定,翁姓總經理指示許姓行銷經理處理產品標示,許女以電動打磨機磨除接收器外殼上的「EDUP」字樣,再貼上「JECTOR EP-AC1602 11AC1200M Wireless USB Adapter」貼紙,經包裝後交給黃姓業務經理,再送往大甲國中等學校驗收。校方第一次驗收未通過後,廠商仍提出NCC資料、品牌資料及保固切結書等文件,主張設備為JECTOR品牌。
「資安問題」早被提及 LINE對話成關鍵
法院認定,這批無線投影接收器並非單純「免費贈品」,而是採購案履約標的一部分。採購規格要求75吋觸控電視須支援無線投影,校方承辦人也證稱,實際驗收時就是透過這項無線投影設備測試功能,因此設備對整體教學功能具有重要性,不能以「電視本身也能有線投影」切割出去。
更關鍵的是,許姓行銷經理的電子郵件早在2022年2月就提到,wifi dongle「因為資安問題變更工廠」;她與黃姓業務經理的LINE對話中,黃男提到「他認為這個商品網路找到是另一個品牌」,許女則回應「是貼牌」、「我們沒有否認」、「我們就是OEM」,甚至說「重點是!學校採購的是大屏,不是WIFI」。法院認為,這些內容足以證明3人知道標案有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品牌的限制,仍分工處理。
政風人員撕開貼紙 刮痕曝光原廠身分
案情直到台中市教育局政風人員接獲陳情後出現轉折。政風人員前往大甲國中及豐原區富春國小查核,將無線投影接收器上的JECTOR貼紙除去後,發現下方竟留有明顯刮除痕跡。進一步調閱進口報單,發現產品品牌為「EDUP」、型號EP-AC1602,並查得是中國大陸深圳翼聯網路通訊有限公司製造。
法院認為,3人明知採購需求要求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品牌,仍將EDUP標示磨除、貼上JECTOR標籤,並透過函文及切結書向校方表示產品為JECTOR品牌,使驗收人員誤信而通過驗收,傑可達公司因此取得其中154支無線投影接收器價金,共10萬1486元。法院最終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刑,翁姓總經理1年8月、許姓行銷經理1年3月、黃姓業務經理1年4月,均未宣告緩刑;公司犯罪所得10萬1486元也遭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