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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到全都是」!高雄人妻偷吃男同事 超鹹濕對話全曝光老公崩潰
一名男子發現妻子與任職旅遊業的男同事關係密切,兩人不僅頻繁互傳「想你」、「愛你」等親密訊息,聊天內容更涉及性生活。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濕到全都是」!高雄人妻偷吃男同事 超鹹濕對話全曝光老公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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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11:59:00最後更新 2026/09/20 11:59:48

編輯:

李羿璇

高雄一名男子發現妻子與任職旅遊業的男同事關係密切,兩人不僅頻繁互傳「想你」、「愛你」等親密訊息,聊天內容更涉及性生活。男子認為妻子與男同事的互動已逾越一般朋友界線,導致婚姻關係及家庭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因此提告求償80萬元。案件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男同事確有侵害配偶權情事,最終維持原判,判賠20萬元,全案確定。

發現妻子與男同事密切往來 聊天內容涉及私密話題

判決指出,男子與妻子於2016年12月結婚,婚後育有2名年幼子女。2025年1月間,男子發現妻子與任職東南旅行社的男同事往來頻繁,雙方除了使用親暱稱呼,也經常談及私密情事。
從男子取得的對話紀錄可見,兩人長期以「想你」、「愛你」、「北鼻」等詞語互相稱呼,聊天內容並非單純工作或朋友間的日常交流,而是進一步涉及雙方親密互動及性事。
男子認為,相關對話已足以顯示妻子與男同事之間存在逾越一般社交關係的親密行為,因此主張男同事的行為已侵害其婚姻關係所享有的配偶權,提出80萬元精神慰撫金請求。

男同事否認發生不當關係 質疑對話紀錄取得方式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男同事否認與女子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主張雙方只是同事,平時聊天主要是交流彼此的婚姻狀況,相關內容也只是抱怨另一半,不能因此認定兩人確實發生逾越友誼的行為。
男同事另外爭執,男子取得手機內的對話紀錄涉及違法查看他人手機,認為相關資料不應作為法院認定事實的依據;同時主張所謂「配偶權」並非憲法明文保障的權利。
不過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本身具有高度隱密性,若完全排除透過相關電子訊息取得的證據,將難以釐清事實。法院檢視男子取得對話紀錄的方式後,認為過程並未涉及強暴、脅迫等手段,依比例原則判斷,相關資料仍具有證據能力。

對話內容超越一般朋友界線 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

法院進一步比對雙方對話,「我喜歡先慢慢的跟你親再進去你身體」、「你那天很濕」、「濕到都流白色的液體」、「一灘,我有感覺到」、「他摸了+親了身體,我還是乾的」、「你親我就濕了呀」、「我自己有發現床單濕濕」、「還好已先滿足你」等,認為內容不僅呈現彼此具有明顯情感依附,也涉及具體的性行為描述及雙方身體反應,整體情況已明顯超出一般朋友或同事之間正常交往的範圍。
高雄高分院因此認定,男同事的行為已侵害男子基於婚姻關係所享有的身分法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男子主張,妻子與男同事在事件曝光後仍曾私下見面,並以男同事經濟條件不錯等理由,要求法院提高賠償金額;不過法院檢視相關基地台定位資料後,認為現有資料不足以直接證明兩人在事後確實有私下會面。
合議庭最後綜合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以及男子因婚姻關係遭破壞所承受的精神痛苦程度,認為一審判決男同事賠償20萬元已屬適當,並無提高金額的必要,因此駁回男子上訴,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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