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林克勲與蕭姓、鍾姓醫師都在萬芳醫院泌尿科專任主治醫師,但林男為招攬病患,竟於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間,透過萬芳醫院醫療資訊系統查詢其他醫師的病患個資,包括劉姓、高姓及鄞姓3名病患的基本資料、病歷紀錄及聯絡方式。
傳簡訊踩人捧己 病患全傻眼
林男得逞後,開始發送簡訊給3名病患,內容多為貶低同事、推銷自己,包括「你找的醫師卻是萬芳醫院技術最不好的,為了你不要(以後)手術後悔!建議你找個資深、風評好的醫師來幫你手術!」、「你碰到了一位眼中只有收入的醫師」、「您以前疝氣手術的主治醫師林克勲,在這方面的判斷與技術才是佼佼者。」
3名病患收到訊息後一頭霧水,紛紛向自己的主治醫師反映,全案因此曝光。
名醫辯病歷與治療指引不符 檢:卸責之詞
林男到案後辯稱,他在查詢病患病歷紀錄後,認為與治療指引不符,才會建議他們去尋求其他醫師的意見,純粹是好心提醒。
但檢察官認為,林男自陳是兩名醫師的學長、老師,他明明可以選擇用討論的方式來處理,無須傳送貶低、批評的簡訊給病患,因此認定其說詞屬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最後,檢方依《個資法》起訴林男,誹謗及無故取得電磁紀錄部分,檢察官認定簡訊內容屬主觀價值評論,且醫院未硬性限制非診治病患的病歷,兩部分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