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文/台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
我住在吳興街近半世紀,最近親眼目睹松仁路原本整條漂亮的林蔭大道,如今大片成熟樹木與連續樹冠全部消失了。如下附圖(現狀為作者攝影,左之前為Google街景截圖)。
過去幾年夏天,台北街頭在颱風把樹吹倒,許多倒下或傾斜的大樹,等到的不是市府製作支架並吊正以呵護寶貴的大樹,而是電鋸與刨根的死刑。平均每次颱風,台北就少了多少數十年大樹? 另外令人不解的是,公共工程遇到成熟大樹,常見的處理方式仍然是電鋸移除,最後再種幾棵小樹,宣稱「已完成補植」。
一棵30年的大樹,不等於一棵剛種的小樹
大樹砍掉、再種小樹,不叫補回來! 台北市政府面對砍樹爭議,常強調每年種了多少新樹、補植多少樹木,聲稱2025-2026年間種了一萬多棵住,僅“移除”三千多棵樹。但「種了幾棵」與「失去了什麼樣的樹」根本是兩回事。
請問一棵剛種下、樹冠只有幾公尺的小樹,能取代一棵已經生長二、三十年、形成巨大樹冠的大樹嗎?不能。都市樹木真正珍貴的,不只是「株數」,而是它所形成的樹冠覆蓋率(canopy cover)。成熟大樹提供遮蔭、降低地表熱負荷、改善步行環境、吸收污染物、提供棲地,也直接決定一條街究竟是「可以走路的街」,還是一條夏天沒有人想走的柏油烤箱。甚至台北市政府自己都承認,行道樹具有「遮蔭、降溫、吸附空氣污染物、固碳減碳及提升都市景觀」等功能,是城市不可或缺的綠色資產。既然如此,就不能一方面宣稱樹木是「城市資產」,另一方面工程一來,卻仍把成熟樹木當成可以被搬走的障礙物。
曾經走過松仁路的人應該記得,兩旁大樹形成連續樹蔭,即使炎熱的夏日下午,仍然可以在樹下步行。那不是幾棵「景觀樹」,而是一條花了幾十年才長成的城市林蔭大道。如今走在同一條路上,陽光直接照在人行道與柏油路面,才會突然明白:我們失去的根本不是幾棵樹,而是一項公共設施。北市府把一棵20-30年的大樹,和一棵剛種下的小樹,都算成「一棵」,根本是在欺騙民眾。這在數學上是一比一,在城市生態與公共健康上,卻完全不是同一回事。
大樹的樹冠提供遮蔭、降低地表熱負荷、減少都市熱島、吸收污染物、提供鳥類與昆蟲棲地,更直接決定一條街究竟適不適合走路。尤其在氣候變遷下,台北夏季動輒35度以上。政府一方面高喊「人本交通」、鼓勵走路與騎自行車,另一方面卻讓街道失去成熟樹冠,這是自相矛盾的城市政策。
沒有人願意在人行道變成烤箱時實踐人本交通。
所以台北市政府真正應該公布的,不只是「今年種了多少棵樹」,而是:台北今年增加還是減少了多少成熟樹冠?市民失去了多少平方米的遮蔭?這才是真正的城市綠化KPI。
颱風把樹吹倒,第一個選項應該是「救樹」
另一個值得檢討的問題,是颱風後的倒樹處理。颱風過後,倒樹可能阻礙道路、危及交通,當然必須立即處理。但「處理」不應該自動等於「砍掉」。如果一棵健康的成熟樹只是因強風吹倒、根盤翻起,主幹與主要根系仍然完整,專業人員首先應評估的是:能不能扶正?能不能支撐?能不能適當修剪降低風阻?能不能讓它重新扎根?
而不是為了最快清除道路,直接鋸成一段一段載走。一棵大樹可能花了30年才長成。颱風只吹了一個晚上,我們卻用30分鐘的電鋸,結束它30年的生命。真正重視樹木的城市,颱風後應建立的是「都市樹木救援」制度,而不只是「倒樹清障」制度。
工程遇到大樹:能留就留,不能留就移
同樣的原則也應該適用於公共工程。台北當然需要捷運、道路、管線與都市更新。但工程設計不應該永遠都是樹木讓路。
成熟大樹本身就是城市基礎建設。
工程規劃時,能原地保留,就應原地保留;真的無法保留,就應優先專業移植。只有當樹木本身已嚴重腐朽、罹病,或經專業評估確實無法安全保留與移植時,砍除刨跟應成為最後選項。現在的思維卻常常相反:先把道路、管線、施工動線全部畫好,最後才問:「這些樹怎麼辦?」城市治理應該反過來,看到一棵20-30年大樹,工程單位首先應問的是:「我們的設計能不能不動它?」而不是:「怎麼把它移走?」
信義區松仁路應成為台北的警鐘
松仁路最值得台北市政府反省的,不只是某幾棵樹到底因為什麼原因被移除,而是一條原本已經形成的林蔭大道,為什麼可以在城市建設過程中失去如此難得的連續廣大樹冠?林蔭大道不是把樹一棵一棵加起來而已。真正好的林蔭大道,是樹冠彼此連接,讓人可以從這個街口一路走到下一個街口;老人願意走、小孩願意走,上班族在炎熱夏天也願意多走幾百公尺。
這才是健康城市。台北花了幾十年,好不容易讓一些街道長出這樣的成熟樹冠,現在卻可能在幾天內消失。然後告訴市民:「不用擔心,我們會補種。」
問題是,今天種下一棵小樹,要多久才能重新長成原來的大樹?20年?30年?
難道要叫這一代市民再等30年?
台北需要「大樹優先」政策
我主張台北市應建立非常簡單而明確的「大樹優先」原則:颱風倒樹,救援優先;成熟大樹,原地保留優先;無法原地保留,移植優先;砍除,是最後選項。更重要的是,停止用「一棵大樹換一棵小樹」計算補植。未來所有重大公共工程,都應公開施工前後的樹冠覆蓋率;任何成熟大樹的砍除,也應公開說明:為什麼不能保留?為什麼不能扶正?為什麼不能移植?
讓市民知道每一棵公共大樹消失的理由。
還我林蔭大道
台北真正珍貴的,不只是101、豪宅、捷運與漂亮的新建築。而是一個人在35度的夏日下午,仍然可以走在樹下回家的城市。是一位80歲老人可以沿著樹蔭慢慢走去市場,是孩子走在街上抬頭看得到綠色樹冠,而不是只有柏油、水泥與汽車。道路幾個月可以重新鋪好,大樓幾年可以重新蓋起來。但一棵30年的大樹,就是10-30年。颱風倒了,能救就救。工程遇到了,能留就留。真的不能留,能移就移。不要砍掉大樹,再拿小樹來交差。還我松仁路的林蔭大道。還我一個夏天可以走在樹下的台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