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內容,事件最初發生於凌晨時分,少女因擔心被母親碎念,便到父親房間躺在床上玩手機。不料父親竟起色心,從背後伸出手對少女進行長達數十分鐘的撫摸與指侵。
過程中少女不斷掙扎、試圖推開父親的手,但父親均不予理會。當少女驚恐質問「你在幹嘛?」獸父竟厚顏無恥地喊出:「我在做夢!」隨後將少女內外褲拉下強制性侵得逞,期間甚至伸手捂住少女嘴巴防止其呼救,並在事後嚴詞威脅不可對外說出去。
身心巨創的少女在逃脫後,第一時間奔向母親房間求助,原以為能獲得保護,豈料母親的反應卻讓她徹底絕望。母親不僅未在第一時間通報警察或將女兒送醫,反而冷淡護航表示「父親是有喝酒才會這樣」,僅稱會去罵父親,並當場交代少女「對外不可以亂說話」,企圖將整起事件壓下來。
父親見母親選擇袒護,態度更加囂張。隔年暑假期間,父母發生爭執後,母親因高血養過高暈倒,雖叫了救護車但拒絕就醫;父親隨即假藉帶少女出門,騎機車將她載至大鵬灣環灣路旁的一處涼亭,再度於公眾場所對少女伸出狼爪進行猥褻侵犯。
數月後,父親甚至在少女搭乘安親班交通車返家途中,傳送長達1分鐘的色情網站性愛影片進行騷擾。少女到家後發現父親看她的眼神異樣,再次向母親反應,母親竟稱「因為這次沒有直接證據,等下次再發生或有證據再處理」,冷血態度令少女忍無可忍,最終鼓起勇氣向學校老師求救,全案才得以曝光。
縣府社會處接獲學校通報後緊急介入,將少女進行緊急安置。然而在安置期間,母親每次與少女會面時,仍不斷怪罪少女「亂說話」、指責她害了這個家,施加極大心理壓力,導致少女身心狀況嚴重惡化,甚至出現自殘行為,社工評估後只能暫停母親的親子會面。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少女因承受父母雙重的身心打擊,目前狀況極不穩定,仍需持續接受專業心理諮商與醫療輔導,且家中已無其他具備保護功能的親屬資源,為維護兒少最佳利益與人身安全,裁定准予延長安置3個月。目前父親涉嫌性侵與騷擾的刑事部分,正由司法機關持續偵辦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