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要戴套 水電工假動作呼嚨
檢方調查,兩人於交友軟體上認識後,相約去年11月25日見面。阿春事前即以訊息明確告知「一定要戴套,否則不做」,吳男也回覆同意,並事先前往超商購買保險套以取信對方。
當天兩人見面後,彼此均覺得與照片落差頗大,互指對方是「照騙」,但仍決定發生性行為。過程中,因女方一再堅持需配戴保險套,吳男先到客廳假裝配戴,再返回房間繼續進行性行為。
做到一半突然坦白 不顧拒絕硬上
未料進行到一半時,吳男突然坦承自己並未配戴保險套,女方當場反抗,但仍遭對方強行完成性行為。事後女方要求吳男以手機錄音還原過程,隨即前往警局報案提告,並多次赴醫院檢查,確認未感染性病及未懷孕後才稍感安心。
檢方認定相關對話紀錄、錄音內容與供述相互吻合,且吳男已坦承犯行,犯罪事證明確,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北院認涉犯強制性交 判3年10月
北院審理後指出,阿春同意與吳男發生性行為的前提是要戴套,吳男明明就知道,卻謊稱已戴保險套而與阿春發生性行為,讓阿春陷於錯誤,且足以壓抑其同意與吳男生性交行為的性自主決定權,而又吳男告知阿春他沒戴保險套後,不顧阿春手腳推拒,仍強行壓制並發生性行為。法官認定吳男涉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