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黃女與鄭男2024年5月在臉書「高雄揪出遊」社團相識,當時剛服刑期滿出獄的鄭男轉行擔任長照居服員,藉由向擔任護理師的黃女請教工作而越走越近。
同年8月間,士官長要求妻子交還Lexus轎車鑰匙,隨後從車內行車紀錄器中發現,兩人不僅多次私下車遊台南、北港,車內更錄下令人驚煞的親密對話。
喊更生人「公」 還爆「給8次、記得戴」
對話中鄭男甜喊黃女「老婆」,黃女也嬌稱對方「公」,鄭男不僅直言「我就喜歡你這個黃臉婆」、「把你搶過來」,兩人甚至在車內大聊鹹濕話題。鄭男抱怨「你為什麼一直很執著這個7次啊」,黃女竟笑回「改天你就要給我8次,不然一定給你唸一輩子」;甚至還出現「中獎啦」、「好爽,好爽,怎麼爽都要記得一定要戴」、「我比較喜歡你脫光光」、「讓你愛不釋手」等逾越分際的露骨內容。
一審慘敗提上訴! 二審打臉「非正常社交」
開庭時,黃女與鄭男矢口否認不倫,黃女辯稱叫「老婆」只是開玩笑,且車內對話僅是在安慰更生人;鄭男則辯稱兩人僅是在車上閒聊、討論長照工作,並無踰矩行為。一審高雄地院採信兩人說詞判士官長敗訴,士官長不服提起上訴。
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指出,鄭男明知黃女為有夫之婦,兩人卻在車內互稱「老公、老婆」,對話內容更高達相當親暱、曖昧且露骨的程度,絕非普通朋友間的正常社交行為。
法官審酌士官長身為現役一等士官長月薪約7萬元,黃女月薪5萬多,鄭男月薪2萬3千元等經濟狀況,認定兩人已嚴重損害士官長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最終廢棄原判決,改判黃女與鄭男須連帶賠償20萬元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