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宮主張,閨蜜小芸最遲自2023年3月起,就頻繁利用她執行飛行任務離台的時間,私下與自己丈夫約會。兩人不僅在公共場所公然展現牽手、勾手、靠肩、擁抱、貼臉甚至親吻等過度親密舉動,小芸更直接進出正宮住處。此外,兩人還分別於2023年與2024年兩度一同搭機飛往上海同遊並過夜。
即使正宮在2024年4月攤牌要求對方停止接觸,小芸仍置之不理,甚至連續2天再度前往正宮住處與男方見面。正宮氣得對兩人提出民事訴訟索賠100萬元,後續男方選擇以350萬元與正宮達成調解,正宮則另向小芸求償40萬元。
庭審期間,小芸辯稱雙方並無發生性行為的直接證據,並強調正宮與丈夫的婚姻關係早有裂痕,提告僅是作為談判籌碼;她還主張男方既已支付高額調解金,正宮不應再向她索賠。
然而桃園地法院審理後指出,雖然缺乏兩人發生性行為的直接證據,但檢視小芸在社群網路的貼文、照片以及社區電梯監視器翻拍畫面,足以認定小芸在2023年3月至2024年8月長達1年多的時間裡,與男方有多次長期且持續的親密互動,早已遠超越一般社交往來的分寸。法官認定其侵害配偶權事實明確,最終判決小芸應賠償正宮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