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起於富崴能源以僅約27億元股本的資本規模,一舉拿下台電近630億元的風電大案,陷入「小孩玩大車」的困局;隨著船舶調度失敗與資金周轉不靈,工程嚴重延宕。知情人士透露,郭台強早在今年6月即深知無力履約,兩度親赴台電與台電董事長曾文生協商,坦承「做不下去了」,要求台電接手善後。
不料,台電於7月找回丹麥風電巨頭維特斯(Vestas)議約接手,並於8月24日發函接管風機設備、辦理公證點交時,才驚覺富崴早已悄悄將最值錢的30座風機抵押給森崴。由於富崴與母公司森崴之間完全不見合理金流,此舉形同將資產私下脫產,擺脫台電後續的查扣與處分。
台電再生能源副總盧景煌痛批,森崴的行為簡直像「裝潢蟑螂」,工程做不下去叫業主接手,事後竟回頭勒索尾款並阻撓施工。9月24日,富崴甚至派人至台中港港警局主張風機產權,揚言控告台電侵占,甚至阻止工程師登船作業。
週刊比對資料發現,8月26日台電辦理風機公證點交當天,富崴設定鉅額抵押、以及森崴董事會通過低價收購案,竟然全在同一天發生,顯見集團高層運用「兩手策略」,將設備當成談判籌碼。
針對這起重大爭議,台電證實已於10月5日正式函報金管會檢舉,要求富崴撤銷不當抵押,後續不排除提出刑事告發;郭台強辦公室則至截稿前均未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