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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帳號變討債工具!台中地政課長狂查個資133次 檢建請重判
台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廖姓課長疑因與林姓市民存在債務糾紛,透過公務帳號狂查個資133次。示意圖/AI生成

公務帳號變討債工具!台中地政課長狂查個資133次 檢建請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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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0:24:00最後更新 2026/10/12 10:24:59

記者:

辛啓松

台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廖姓課長疑因與林姓市民存在債務糾紛,為掌握對方財產狀況以利求償,涉嫌利用職務權限登入地政整合系統,未經同意擅自查詢林姓民眾之個人地籍及建物資料達133次。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廖男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利用系統漏洞查詢 歸戶土地建物全掌握

檢方起訴指出,廖男於2023年至2025年間擔任台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課長,具有公務機關系統查詢權限。因其與林姓民眾有債權債務關係,廖男意圖為自己不法利益,假借職務上可使用「地政整合系統WEB版」之權利,接續蒐集林男個資。
廖男於2023年3月28日登入系統,輸入個人帳號密碼及管理事由後,查詢林男之統編歸戶地籍資料;同年3月8日至4月27日間,查詢林男位於台中市北屯區之土地地號個資5次;2023年3月28日至 2025年12月12日間,更密集查詢林男位於北屯區之物建號資料127次,前後違法查詢累計達133次。

民眾檢舉揭發犯行 被告偵訊坦承不諱

這起案件是民眾向台中市政府1999陳情整合平台提出檢舉,地政局政風室接獲交辦後展開行政調查,並製作訪談紀錄。案情曝光後,移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簽分偵辦。
廖男於政風訪談及檢察官偵訊時均坦承不諱,承認未經許可私自登入系統查詢林男個資之事實。檢方調閱地政局調查報告及話務中心紀錄等相關證據,認定其犯罪事證明確。

公務員假借職務犯罪 檢方建請加重其刑

台中地檢署認定,廖男所為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1項,涉犯同法第41條、第44條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與機會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嫌。檢方考量廖男係基於同一目的,於密接時間內多次查詢同一被害人個資,獨立性薄弱,請法院論以接續犯並以一罪論處。
由於廖男係依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之公務員,卻假借職務權力犯案,檢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規定,建請法院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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