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小廖與恬恬於2019年間同居,同年5月凌晨,小廖與蔓蔓竟以恬恬「卡到嬰靈」為由,在客廳強行展開驅魔儀式。過程中,蔓蔓除了潑灑艾草水、狂拍恬恬胸部與背部,更揮舞電蚊拍恐嚇「再動就用電蚊拍電妳」,隨後持燃燒的立香逼近恬恬,導致香灰掉落燙傷恬恬額頭,留下4處圓形灼傷。
過程中,小廖不但在旁冷眼旁觀,更拿粉紅色情趣手銬將恬恬雙手反銬、戴上眼罩將她軟禁。面對渾身是傷的恬恬,小廖竟毫無愧色表示「她是在救妳」,甚至出言恐嚇要她對家人撒謊「只是在推拿」,行徑極為冷血。
長達3年簡訊騷擾!偷拍裸照逼復合
不只私刑驅魔,小廖的惡劣行徑更延伸至分手後。小廖曾趁恬恬手持自慰套幫他自慰時偷拍其乳房裸照,兩人分手後,小廖從2022年底至2025年初,長達3年不斷傳簡訊騷擾,即使遭到封鎖,仍持續傳送「想跟你復合」等語,甚至附上偷拍的裸照逼迫復合。恬恬不堪其擾報警,檢警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將小廖提告。
性愛片威脅另一前女友:不視訊就去妳家找人
恐怖的是,遭殃的不止一人!小廖與另一名前女友花花(化名)交往期間,同樣暗中偷拍了11張性愛過程與私密部位照片。兩人分手後,小廖從2023年9月起展開長達1年的恐嚇,狂傳性影像威脅「你若不來找我,晚上我就去你家找你」、「你不視訊我就打電話去你家」、「把照片給女兒看」,讓花花每天活在恐懼之中。
法官審理時,小廖雖承認驅魔與傳訊,卻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驅魔跟拍照都有經過同意」,但法官檢視對話紀錄,發現被害人第一時間質問「你什麼時候拍的?我怎麼不知道有拍!」打臉小廖說詞。法官認定小廖犯後毫無悔意,手段極其惡劣,嚴重侵害隱私與人身自由,終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竊錄隱私、跟騷法及恐嚇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2月,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