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陸軍不滿被甩!持刀潛屋逼女友下跪「死亡2選1」:被砍死還做1次?
黃男因不滿女友分手,持刀潛入女方家中威脅性侵得逞。示意圖/鄒保祥攝

陸軍不滿被甩!持刀潛屋逼女友下跪「死亡2選1」:被砍死還做1次?

mirror-daily-logo

2026/10/13 17:07:00最後更新 2026/10/13 17:08:05

編輯:

魏君程

陸軍一名黃姓二兵不滿女友分手,帶著兇器潛入女友家,並逼迫她下跪道歉,還威脅說「要被砍死還是發生關係」,女友為保命遭到性侵。法院審理後,考量到黃男已與女方和解,並賠償80萬元,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8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陸軍一名黃姓二兵與女友小芳(化名)分手之後,單方面推測小芳出軌以及從事傳播小姐的行業,於2023年4月15日攜帶螺絲起子、美工刀、水果刀等凶器,從小芳租屋處後方的防火巷,攀爬到1樓車雨棚的上方,在破壞小芳住處的遮雨棚後,沿著牆壁爬進後陽台,順利潛入小芳住家。
隨後,黃男侵入小芳房間後,見到小芳正在熟睡中,就手持水果刀喚醒小芳,搶過小芳的手機,並要求小芳下跪道歉,最後逼她進行死亡二選一,選擇要被刀砍死,還是與其發生性關係,黃男性侵得逞後,因聽到小芳的媽媽即將來到租屋處而自行離開。
事後,小芳在媽媽陪同下到報案。警方於同日18時53分許逮捕黃男,並從黃男住處扣得水果刀、美工刀、螺絲起子等凶器。案發過後,小芳出現失眠、噩夢等創傷憂鬱症狀,甚至出現輕生念頭,苦不堪言。案件經調查後,由檢察官起訴。
法庭審理期間,黃男承認侵入住宅,但否認強制性交,辯稱是小芳主動要求發生關係,案件上訴到二審,而二審準備庭黃男承認犯行達成調解,賠償小芳80萬元。二審高雄高院指出,考量到黃男坦承犯行、賠償被害人,小芳也同意給黃男改過自新的機會,原判決8年10個月徒刑撤銷,改判為8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鏡報》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延伸閱讀

Google 設為偏好來源
Facebook 分享
promote-topic 關閉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