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事發當天,劉翁搭乘捷運抵達忠孝復興站,出站後沿著電扶梯往一樓移動,即將抵達地面時,前方一名約60歲婦人突然失去平衡。眼看婦人就要跌倒,劉翁立即伸手試圖拉住對方,卻沒能成功,婦人最終仍倒在地上。
原本只是出於善意的舉動,後續發展卻出乎劉翁意料。婦人事後對他提出告訴,案件進入司法程序。
偵查過程中,檢方認為劉翁曾碰撞婦人,對其提出的說法並未採信。劉翁希望重新檢視監視器畫面,甚至提出接受測謊,也沒有獲得允准,檢方最後以過失傷害罪將他起訴。
更誇張的是,婦人事後更獅子大開口,向劉翁求償50萬元和解金,讓劉翁難以負擔,協商因此陷入僵局。天下降下的官司,也讓劉翁深受打擊,不僅夜間難以安眠,還開始反思,往後遇到需要幫助的人時,自己是否還應該主動伸出援手?
台北地院近日召開審查庭,劉翁昔日的學生陸續到場聲援,旁聽席幾乎坐滿,盼望陪伴恩師度過難關。法官宋恩同了解雙方處境後,說明若繼續進入正式審理程序,勢必還要耗費更多時間與心力,對當事人而言未必有益,因此希望雙方能重新考慮和解的可能。
法官一番話讓他轉念
宋恩同也分享一段親身經歷。他透露,當天早上在大安森林公園跑步時,同樣碰上一名跌倒的婦人,當下也曾猶豫是否應該上前幫忙,擔心好意伸出援手,反而可能被誤認為是讓對方跌倒的人。不過,經過一番思考後,他最後仍選擇走上前攙扶婦人,因為他不希望對未知的風險感到恐懼,就放棄幫助他人的機會。
法官這番話讓庭上氣氛出現轉變,雙方最終以11萬元達成和解。原以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劉翁卻在庭上詢問法官,能否讓自己說幾句話。獲得同意後,他坦言,聽完法官分享的經歷後,自己更加確定,即便能回到事發當下,仍會選擇伸手扶起跌倒的婦人。
劉翁表示,這次官司讓他經歷不少煎熬,但他不希望因此否定助人的意義,也期許自己未來仍能保有善意,相信這個社會還存在值得珍惜的溫暖,不要因此失去幫助別人的勇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