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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幼兒園女師遭起訴!捏3歲童臉揪耳痛到踮腳 還連棉被拖出教室
台北市北投私立達義幼兒園女教師賴慧敏涉嫌虐童遭到起訴。翻攝達義幼兒園官網

北投幼兒園女師遭起訴!捏3歲童臉揪耳痛到踮腳 還連棉被拖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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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0:13:00最後更新 2026/10/20 10:13:28

記者:

顏凱勗

台北市北投區私立達義幼兒園驚傳幼童遭不當對待!教師賴慧敏涉嫌對3名幼童動粗,除了捏3歲童臉頰、揪耳,痛得孩子踮腳哭叫,還曾拍打、腳踢幼童,甚至將孩子連同棉被拖出教室;另有幼童因午休不睡遭壓制,造成右鎖骨鈍挫傷,4歲童則被抓衣領拎起、強迫高舉雙手面壁逾10分鐘。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傷害、強制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依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台北市教育局也已公布賴女姓名及曾任職幼兒園。
賴慧敏自2017年8月6日起在達義幼兒園擔任教師,直到今年3月11日離職,任職時間超過8年半。檢警調閱園內監視器後發現,她涉嫌多次對幼童有不當對待行為,其中一名3歲幼童從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間,至少5度遭到不當對待,相關畫面均成為檢方認定犯行的重要事證。
起訴書指出,去年12月12日上午9時21分許,賴女當時正在帶領幼童唱歌、跳舞,卻突然伸手打向其中一名3歲幼童,孩子當場露出痛苦表情,一邊哭泣、一邊用另一隻手摸著遭打的部位。
沒想到約1小時後,該童走近讓賴女檢查尿布時,她竟一手捏住孩子臉頰、另一手捏住耳朵,並質問「我講話有沒有再聽」,孩子疼痛難耐,當場踮起腳尖、側著頭哭叫。
今年2月9日上午11時許,賴女又涉嫌拍打同一名幼童的上背部,導致孩子跌坐在地,隨後更以右腳踢向孩子身體,幼童只能坐在地上轉身背對老師。
2月11日下午,賴女再拉著這名幼童,連同棉被一起拖出教室;隔天下午2時13分許,又以雙手握住孩子臉頰、大力甩動頭部,接著從背後抓住孩子雙手。
另一名3歲幼童也遭到不當對待。今年2月12日下午1時28分許,賴女發現孩子午休時間沒有睡覺,竟將孩子帶往另一間空教室,再從後方將孩子往下壓制,造成幼童右鎖骨鈍挫傷。檢方除了勘驗監視器,也取得孩童傷勢照片及台北榮民總醫院診斷證明書佐證。
同一天中午,另一名4歲幼童也遭賴女管教。起訴書指出,賴女明知孩子當時並未影響其他幼童,沒有立即管教的必要,仍突然單手抓住孩子衣領,將孩子身體拎起,再以單膝頂住孩子身體,迫使孩子面向教室牆壁罰站。
賴女隨後又徒手將孩子雙手按壓在牆壁上,強迫維持雙手高舉、面壁姿勢長達10多分鐘,檢方認為已妨害幼童行動自由。
3名幼童家長陸續提出告訴,由北投分局報請士林地檢署偵辦。檢方調閱監視器並製作勘驗報告,同時比對幼童證述、傷勢照片及醫療診斷證明,賴女在警詢及偵查中也坦承犯行。
其中一名幼童家長另提出今年4月2日身心醫學診所診斷證明,指出孩子出現焦慮、害怕、咬指甲等症狀,認為賴女另涉傷害罪。不過,檢方認為孩童身心狀況可能受到多重因素影響,目前無法排除其他原因,尚不足以認定賴女行為與孩童焦慮症狀間具有法律上的相當因果關係,加上孩子沒有明顯傷勢,因此未就此部分另以傷害罪起訴。
另外,家長指控賴女今年1月12日曾徒手打孩子屁股、彈嘴巴,但因事發後已相隔一段時間,未能發現傷勢,家長也沒有帶孩子就醫驗傷,檢方認為難以認定已達刑法上的傷害結果;相關指控因與已起訴部分涉及同一社會基本事實或接續犯關係,因此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士檢偵結後認定,賴女對其中一名幼童的行為涉犯傷害罪,對另外2名幼童則分別涉犯強制罪,於6月30日依法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賴女身為成年人,卻故意對未成年兒童犯罪,因此請求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規定加重其刑。
20261020台北市教育局公布教師及達義幼兒園名字。翻攝台北市教育局
台北市教育局公布涉嫌虐童遭起訴的女教師賴慧敏姓名,及達義幼兒園校名。翻攝台北市教育局
行政處分部分,台北市教育局調查後認定,賴慧敏涉及情節重大、違法對待幼兒,於7月13日裁處40萬元罰鍰,並禁止其終身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同時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正式公布其姓名及曾任職園所。
園方管理責任也遭追究。教育局認定,洪姓園長知悉疑似違法對待幼兒情事,卻未依法通報,遭裁罰3萬元;幼兒園負責人則因園內發生違法對待幼兒事件,遭裁罰6萬元,並公布姓名及機構名稱。
教育局公開資料顯示,賴慧敏目前已未在任何教保服務機構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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