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王男原任防空暨飛彈指揮部792旅613營連班長,自2028年至2021年間,與同連已婚女軍官發生婚外情,甚至在女方婚後仍持續維持不當情感關係,直到女方懷孕流產、丈夫發現私密照後全案才曝光。軍方認定王男嚴重斲傷軍譽,依規定給予記大過2次懲罰。王男當時不服提告,已被法院認可軍方懲處無誤、判決敗訴確定。
記過處分確定後,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依規定於2025年初召開不適服現役人評會及再審議會議,委員評估王男除了「一次受記大過2次」之外,近一年來工作態度轉變巨大、2個月內請假高達32天,且調查期間有不實陳述與串供等情事,決議其不適服現役。空軍司令部同年3月發布原處分,核定王男退伍。
王男針對這項「退伍處分」發起第二起行政訴訟,主張《陸海空軍懲罰法》已修正,軍方應重新自我審視處分合法性,且拒絕提供人評會委員名冊侵害其訴訟權;他更強調自己歷年考績多為甲等、屢獲獎章,軍方僅憑單一過犯就將他汰除,屬於裁量濫用。
被告空軍司令部強調,人評會組成與程序均符合規定;且「不適服現役」是基於未來導向的組織管理,王男身為資深幹部卻未以身作則,犯後態度不佳且欠缺誠信,處分並無違誤。
台北高等行政訴訟庭審理後認定,先前記大過2次訴訟已確定,軍方依法召開汰除人評會程序完備,軍方人評會已就王男近1年內生活考核、工作態度及事後態度進行綜合評估,享有高度專業判斷餘地;且人評會資料雖遮掩委員姓名,但已載明職銜與性別,並未侵害王男防禦權,退伍處分合法,判決王男敗訴。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