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女向警方供稱,自己是徐姓老翁朋友,今年3月起獲徐翁同意住進木柵社宅且不用支付費用。但徐翁堅稱,當初是自身年事已高、沒有力氣打掃,才請尹女來家中幫忙清潔,沒想到尹女不僅沒有幫忙打掃,還反客為主把自己當成屋主拒絕搬離,徐翁被迫只能寄居朋友家。
徐翁說,今年5月 16 日尹女竟在社宅房內焚燒物品導致濃煙瀰漫整棟大樓,鄰居聞到異常燒焦味連忙報警,警消與里長趕抵現場後,驚見大門鑰匙孔已被尹女用強力膠填滿封死,警消最後聯繫他,在他同意下緊急破門。
尹女不滿徐翁報警,竟失控伸手推擠並抓傷徐翁,導致徐翁左側臉部受有擦挫傷,警方當場將尹女逮捕帶回偵辦。徐翁隨後前往萬芳醫院診治並提出告訴。
警方訊後依侵入住宅、傷害等罪,將尹女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於今年6月底偵結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徐翁因與尹女達成和解,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具狀撤回告訴,法院最終判決公訴不受理。
對此,台北市住都中心回應強調,依照社宅相關規定,房屋僅能提供給承租人「三親等內的親屬」居住,並非任何人想借住都可以入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