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媒報導,事發於2025年12月3日中午12時許,位於韓國京畿道議政府市湖原洞的一處公寓內,涉案的40多歲男主人A先生,趁著30多歲的泰國籍妻子B女正在熟睡、毫無防備之際,竟拿著電熱水壺,將剛煮沸的開水狠狠淋在妻子的臉部與頸部,造成B女身體多處嚴重燒傷。
警方與檢方調查發現,A男在犯案前一天就曾向熟人嗆聲「要用開水潑她臉」,犯案當天下班回家前,甚至還用手機在網路上預先搜尋「臉部燒傷疤痕」等關鍵字。法院審理時痛批,A男根本就是經過縝密計畫後預謀犯案,動機僅是為了阻止妻子與其他男性接觸,犯罪手段與動機皆極其惡劣殘忍。
二審拿1500萬和解獲減刑!他嫌判3年太重「當天再上訴」
今年6月一審宣判時,法官認為雖然A男辯稱是發現妻子不忠才犯案,但無論外遇是否屬實,都絕不能成為這種殘暴罪行的藉口,因此判定其手段極其殘忍,當庭重判A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刑期甚至超越了檢方當初求處的3年。
A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議政府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審理二審時指出,雖然A男確實屬預謀犯案且傷害重大,但考量到A男在二審期間支付了1500萬韓元(約新台幣36萬元)與妻子達成和解,妻子也出具希望從輕發落的意願書。二審法官認為一審量刑過重,遂撤銷原判,改判A男3年有期徒刑。然而,令人傻眼的是,獲減刑半年後的A男依然嫌判太重,在宣判當天隨即再次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引發各界譁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