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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華烏龍爆料案還沒完!周玉蔻、蔡玉真二審判刑過輕 檢方出手上訴三審
周玉蔻、蔡玉真烏龍爆料,二審獲輕判,高檢署提上訴。鏡週刊

晶華烏龍爆料案還沒完!周玉蔻、蔡玉真二審判刑過輕 檢方出手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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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2 10:04:00最後更新 2026/11/02 10:05:47

記者:

馮茵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間公開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總統府前秘書長蔣孝嚴1999年「晶華緋聞案」女主角,2人遭張淑娟提告誹謗,台灣高等法院上月29日宣判,周玉蔻判9月、蔡玉真判 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張淑娟認為2人言論讓她遭遇4年身心折磨,二審量刑過輕,具狀聲請台灣高檢署提上訴,檢察官認原判決證據取捨認定事實有理由不備等違背法令之處,以判決違法,於今日對周玉蔻、蔡玉真上訴第三審。

連續爆料 周玉蔻指稱張淑娟就是「晶華女主角」

全案源於2022年9月間,當時適逢蔣萬安首次參選台北市長,周玉蔻在公開場合及節目中,質疑蔣萬安的身世及蔣家血統,並多次談及其父蔣孝嚴過去涉及的「晶華緋聞案」。
周玉蔻當時透露,1999年晶華飯店曾發生蔣孝嚴與女子開房間的緋聞,並稱女方曾是中國小姐、空姐。數日後,她進一步在自己主持的節目中點名,指稱這名神秘女子就是1988年中國小姐張淑娟。
周玉蔻在節目中表示,自己多年前曾向晶華飯店訂房部經理查證,經過比對後,認為張淑娟就是當年事件的女主角,隨後更在臉書公開張淑娟姓名及相關內容,指稱張女當年雖未嫁給蔣孝嚴,後來的夫家也與政商名門有所關聯。

蔡玉真跟進爆料 稱曾向飯店主管確認身分

周玉蔻公開點名後,蔡玉真也在政論節目中談及此事,並稱自己曾向1999年晶華飯店擔任VIP訂房主管的人員查證,對方確認當年與蔣孝嚴開房的女子,就是1988年中國小姐張淑娟。不過,張淑娟隨即公開否認,強調自己並非晶華緋聞案女主角,並認為2人公開指涉其身分,已嚴重損害個人名譽,因此提出刑事告訴。

一審各判1年6月 法院認定涉違反個資法

案件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院認定周玉蔻、蔡玉真相關行為構成犯罪,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責,分別判處2人有期徒刑1年6月。2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
高院審理期間,周玉蔻仍主張自己沒有誹謗張淑娟的故意,辯稱當時是根據飯店相關人員及蔡玉真的說法查證,才誤認張淑娟就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她也強調,事後已經公開道歉,並願意在法庭上再次向張淑娟道歉。
蔡玉真則表示,自己當初曾在臉書分享相關內容,但經他人提醒後才發現資訊有誤,隨即關閉相關貼文,並稱這起事件「讓我後悔一輩子」。

張淑娟數度落淚 控2人「拿麥克風殺人」

張淑娟出庭時情緒激動,多次在法庭上落淚,表示自己與周玉蔻、蔡玉真2人並無恩怨,卻遭2人透過政論節目及社群平台連續指稱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讓她承受長時間的名譽損害。張淑娟更形容,2人的行為「等於拿麥克風殺人」,希望法院還她清白。
檢方則認為,周、蔡2人接連透過媒體及網路公開指稱張淑娟涉入晶華緋聞案,造成被害人名譽受損,犯罪情節並不輕微,因此在二審審理期間建請高院從重量刑。
高等法院認定周玉蔻判刑9月、蔡玉真判刑6月,其中蔡玉真部分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依法上訴。張淑娟認高院輕判,具狀聲請台灣高檢署上訴,檢察官參酌告訴人請求上訴理由,認原判決證據取捨認定事實有理由不備等違背法令之處而就被告周玉蔻、蔡玉真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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