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下車查看又移動車輛 女大生遭3度輾壓喪命
回顧這起死亡車禍,2024年9月22日晚間9時13分,巨業客運施姓司機駕駛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在中山路口左轉時,撞上正在斑馬線通行的東海女大生林女及王姓學姐。施男下車查看,發現王女坐在公車右前車頭,林女左手則露在右前車輪後側。
施男辯稱,為避免再次輾壓林女,才回到駕駛座將車輛往前微移,沒想到王女發現林女又遭輾壓,急忙大喊停車並指揮倒車,結果公車輪胎又壓中林女頭胸部,造成林女死亡。檢方一審認為難以證明施男具有殺人故意,最終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並判刑。
檢方二審改主張殺人 母親不求重判只求罪名正確
檢辯雙方均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施男認為刑度過重,檢方則全面上訴,二審改變法律見解,認為施男明知有人受困車底,卻未確實查看便前後移動車輛3次,已具有不確定故意,應改依殺人罪論處。
根據《ETtoday》報導,林母在庭上聽完案情,情緒激動落淚,質疑施男既然已經下車查看,為何沒有再次確認女兒位置?她說,自己不是要求施男判死刑,也不是非要重刑,即使法院考量施男家庭經濟壓力而輕判都可以接受,但不能因為和解、賠償,就抹去殺人行為的責任。
林母更痛批,若這類案件仍以過失致死論處,恐讓社會產生「撞傷不如撞死」的錯誤觀念,讓走在路上的孩子更加害怕。她庭後受訪強調:「在你身上來來回回輾,叫做過失?這真的我不能接受。」希望法院給家屬一個可以接受的判決。
每天騎車跑外送100公里 司機曾想放棄上訴入監
施男辯護律師周仲鼎表示,施男對林母致上最深歉意,案發後一直相當自責。他指出,施男當天從早上6時就開始排班,連續執行3趟勤務,最後一班晚間7時30分從大甲出發,當時施男已年滿65歲,依規定不應在晚間6時後駕車,卻因公司排班而繼續執勤。
周仲鼎說,施男家中有90多歲雙親及罹癌妻子需要照顧,自己因駕照遭吊銷,只能騎機車工作,現在每天騎約100公里送外送,賺錢維持家計並支付賠償金。他透露,施男一審後原本打算不上訴、直接入監,但考量入獄後家庭恐失去經濟支柱,才勸他繼續上訴。
針對殺人罪指控,周仲鼎則認為,施男當時移動車輛是出於救人目的,並非故意殺害林女。今日二審言詞辯論終結,法官詢問施男意見時,他一度欲言又止,最後僅低聲表示「沒有意見」。全案已審結,合議庭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