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帝王凌駕內控 財務警示竟回「那就不要上市」
起訴書指出,2024年3月間,陳永倫急於併購上市公司正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即正峰公司)子公司百仕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60%股權,以取得正峰公司經營權。為了籌措第一期2億4,000萬元價金,陳永倫指示團隊規劃一套無實益的「背對背轉包」架構,意圖由誠新綠能股份有限公司開立工程意向書(MOU)並將資金轉匯給配合廠商。
當時誠新綠能最高財務主管林姓處長發現,該筆2.4億元在工程意向書未正式簽署、且缺乏實質付款名目下就要撥款,嚴重違反公司內部控制規範,並在專案費用請款單上明確提示此舉恐導致無法推動上市櫃(IPO)。
不料,陳永倫面對專業警示竟直接回覆「那就不要上市!」同案高層曾姓被告則回覆「暫緩」,強行壓下內部異議完成撥款,最終將2.4億元輾轉匯至陳永倫實質掌控的明宣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充作私人購買正峰公司股權的價金。
密室團隊倒填日期造假 1.6億尾款再設虛偽工程合約
在陳永倫的絕對主導下,集團核心幹部組成了盲目配合的密室運作鏈。包含曾任誠新綠能總經理、董事長特助及董事的李連輝等人,在明知意向書尚未完成簽署的情況下,仍配合陳永倫與劉彩華的指示,製作專案費用請款單並逐級簽核。密室成員甚至配合將意向書、本票授權書等文件的簽署時間「倒填」至2024年3月25日,營造合規放款的假象。
為支付第二期1.6億元尾款並防止支票跳票,陳永倫再度安排誠新綠能與浩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虛假工程合約,從誠新綠能銀行帳戶挪用1億3,600萬元及2,500萬元。密室團隊更配合開立內容不實的發票與進行進銷項包裝,將專案綠能資金一層層轉化為陳永倫私吞上市公司的個人工具。
女秘書私帳成為破口 檢求重刑院方裁定交保
這套看似嚴密的密室體系之所以全盤瓦解,關鍵在於隨身核心幕僚劉彩華選擇坦承犯行並自首。劉彩華曾任陳永倫秘書,並擔任誠新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與新和能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記負責人。
劉彩華向檢調交代陳永倫長期安排親友掛名人頭董監事的內情,並交出她為陳永倫代管資金時,詳細記錄陳永倫個人帳戶及陳永倫掌控之岳母潘姓帳戶資金進出的「流水帳」。這本私帳精確還原了每一筆聯貸與專案款項流向私人買地、清償私人借款及遠匯巴西的洗錢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