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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馬桶、沒熱水!女童獨住儲藏室「臭到被同學笑」還遭家暴…親媽發聲:都是判決書不實指控
女童被母親遺棄在酒吧上的儲藏室獨居,裡頭甚至沒有馬桶、熱水器或洗衣機。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沒馬桶、沒熱水!女童獨住儲藏室「臭到被同學笑」還遭家暴…親媽發聲:都是判決書不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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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4 10:04:00最後更新 2026/11/04 1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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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靜兒

花蓮一名女子離婚後獨自扶養一對未成年子女,卻將兒子交由友人照顧,還讓年幼女兒獨自居住在儲藏室,導致女兒因衛生環境不佳、身上散發異味遭同學譏笑,然而她後續得知女兒居住環境髒亂時非但沒有自我反省,反倒對其暴揍數十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違背法令遺棄罪、妨害未滿18歲之人發育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分別判處女子7個月、7個月及3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1年,另緩刑5年。

每週付不到2千元給友人照顧兒子 女兒獨住酒吧4樓儲藏室

根據判決書,花蓮一名黃姓女子於2013年與前夫離婚後,便獨自擔任一對兒女的監護人,但黃女自2023年起在花蓮市一家知名酒吧工作、與酒吧江姓老闆交往後,就對一對子女不管不顧,先是在2023年8月中旬以「兒子不服管教」為由,將兒子交給林姓男友人照顧,每週只給林男1800元至2000元不等的扶養費,對兒子的生活放任不管。
不僅如此,黃女還讓未滿12歲的女兒在同年9月起獨自住在酒吧4樓儲藏室,平時只給女兒200元的費用讓女兒自行生活,自己只是偶爾前往探視。只是儲藏室生活環境簡陋、沒有馬桶、洗澡的熱水器、洗衣機等基本生活家具,導致女兒身體及衣物經常不乾淨,甚至因此散發異味,因而遭到同學譏笑。
更荒唐的是,黃女被江男告知儲藏室環境髒亂時,竟在2024年3月21日凌晨4時許將女兒叫醒,隨後徒手朝女兒頭部、臉部毆打數十下,還腳踢背部、拉扯頭髮,造成女兒頭皮挫傷及下背挫傷。黃女後來也在庭審期間對於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

被告坦承但偵查時曾卸責 法院判賠錢坐牢還要寫道歉信

花蓮地院審理後,認為黃女明知讓未滿12歲的孩子獨自在如此簡陋的環境生活,又未提供適當養育及照顧,將妨害兒童身心自然發育,卻仍執意讓女兒獨居,顯已構成妨害未滿18歲之人發育罪。法院指出,黃女身為成年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子女的成長發育及身心健全造成重大影響,卻仍未盡扶養照顧責任,甚至對女兒施暴,所為應予非難。
法官考量黃女的犯罪手段及過程、一對子女受到的身心影響、黃女在偵查期間曾以言詞卸責但之後坦承犯行、教育程度、工作與家庭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違背法令遺棄罪、妨害未滿18歲之人發育罪,以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7個月及3個月,其中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不過,法院考量黃女過去沒有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宣告的前科紀錄,且已坦承犯行,認為經過此次偵審程序應能知所警惕,因而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需在每月15日前分別支付1000元給兒子、5000元給女兒,直到子女各自成年為止,另外還需給一對子女書寫各1封至少300字的道歉信,以及完成花蓮縣政府指定的公費諮商課程12次。全案仍可上訴。

網友號召抵制酒吧 竟釣出本尊回應:不是很嚴重

虐童消息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也有網友號召民眾抵制江男經營的酒吧:「虐童太惡劣,怎麼可以有人殘忍到讓小孩自生自滅?前員工親口證實上樓收垃圾,小孩如同貓狗一樣圈養,垃圾桶都是蛆,房間甚至是木板隔出來的。這小孩才幾歲?」更有民眾爆料,這對兒女2023年就曾在該酒吧旁巷內的租屋處獨自生活,肚子餓的時候才會走到酒吧附近徘徊,等待黃女走出店外給錢,而且黃女下班後也不會返回該租屋處,而是跟著江男一同回家。
怎料PO文竟釣出自稱黃女的網友留言,聲稱相關新聞報導雖是引用判決書,卻控訴判決書與起訴書大部分的內容都與事實不符,但因她本人罹患焦慮與恐慌症,無法承受繼續出庭的壓力,才接受法官認罪協商的建議:「但是在認罪協商的過程中才發現,台灣的法律系統是要把我沒有做的事情承認說我有做,然後才能夠得到一個結果,也就是不用再出庭結束這一切,我想這也是大家為什麼覺得好像問題很嚴重,但是法院判決好像不是很嚴重的感覺。」
黃女表示,由於當時法官說明此案無法以認罪協商模式結案,最終只能以判決落幕,因此她也考慮繼續上訴,更強調目前子女都在健康生活,呼籲大眾不用擔心:「本來我是沒有打算做這些聲明或回覆,但是顯然這些報導已經影響到周遭其他本來不應該受到干擾的人,包括我兒子今天情緒也起伏很大,所以希望大家可以的話先冷靜一下。」

★遇到暴力時的應對與求助:請立即撥打110 報案,或者撥打113保護專線 24小時諮詢求助 (全年無休)。保護自己請閃避離開現場,保護頭、臉、頸等重要部位。勇敢求助親友或社工、律師的協助,或尋求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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