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案發地點位於汐止區大同路二段459號,也就是汐止警分局前方的警用停車格。當時員警接獲勤務派遣準備出門執勤,卻發現巡邏車底盤冒出火勢,立即通知同仁取用滅火器撲救,同時通報消防隊支援,所幸及時處置,未傳出人員傷亡。
案發後,汐止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經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51歲李姓男子(1975年生)在案發前曾於現場附近徘徊,且舉止異常,警方據此掌握嫌犯特徵,進一步追查其行蹤。
專案小組循線追至桃園市觀音區吉祥街一帶,於昨(5日)晚間10時11分許,持士林地檢署核發的拘票將李男拘提到案。警方從上午接獲火警通報,到晚間跨區逮人,前後僅花約10小時,迅速將涉案嫌犯帶回調查。
由於逮捕時已進入法定夜間停止詢問期間,警方將待今(6日)白天進行警詢,釐清李男犯案動機及詳細經過,後續全案將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
汐止警分局副分局長林柏宏表示,警方對於任何蓄意破壞警用裝備、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均秉持零容忍態度,絕不寬貸,除將全面檢視並強化駐地安全維護措施,也將依法究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