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白遭拒他還不死心 LINE狂傳訊息跑教室堵人
判決指出,已婚的蔣男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台南市某國中小擔任教師兼總務主任2025年5月5日,他在校內空教室向同校女教師表露情感,遭對方拒絕。女教師隔天透過訊息明確要求減少私下交流、結束話題,甚至當面告訴蔣男不必再道歉,希望雙方維持正常同事關係。
沒想到蔣男仍不死心,從同年5月11日起,以道歉、示弱、關心及求取原諒等理由,持續透過LINE傳送訊息及影片,甚至直接跑到女教師所在教室要求對話。女教師不堪其擾,逐漸心生畏怖,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都受到嚴重影響,整起騷擾行為前後長達約3個月。
地院判拘役50日確定 懲戒法院再追究行政責任
全案經女教師提告,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地院認定蔣男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市府認為蔣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指出,蔣男身為兼任學校行政職務的教師,本應謹慎自持,卻在遭拒絕後仍無視女教師意願,持續以各種理由騷擾,造成對方精神及心理負擔,且案件經媒體及社群傳播,嚴重影響校譽與公務員形象,確有懲戒必要。
坦承犯行賠償15萬元 仍難逃記過2次懲戒
懲戒法院審酌,蔣男已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意,依民事判決賠償女教師精神慰撫金15萬4747元,也已繳納刑事罰金。此外,他事發後仍完成校舍新建工程及總務業務,近期也計畫搬離現居地、申請調離原校。
不過,考量其騷擾行為持續約3個月,已造成被害人畏怖及生活影響,懲戒法院仍認定有懲戒必要,於2026年11月3日判處蔣男記過2次,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