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陸媒報導,許男2017年9月進入該設計公司實習,2018年轉正,直到今年7月離職,他當初談的是固定薪水,雖然公司2023年推出新薪酬制度,設立「崗位級別可申請績效預支提成」,但整體薪資結構沒有明顯變化。他坦言,自己當時確實簽了字,但過去幾年公司從未公布或讓員工確認過年度核算結果,甚至連這次要求退款的17萬明細是如何算出來的都沒附上。
許男更爆料,同批離職的員工中,甚至有人被要求退還高達27萬元(折合新台幣約133萬元)。由於過去從未收到退款通知,先前勞動仲裁的焦點均放在「公司單方面降薪」上,若後續公司針對退款提起訴訟,他將積極應訴。
老闆怒控「工作量太少」:怕他離職才沒按年追討
針對追討爭議,該公司負責人受訪時直言,許男實際完成的產值提成遠低於預發金額,主因是他承擔的工作量少,「項目本身給他做的就比較少。」負責人認為,公司除了預發提成外還有基本工資、津貼等,許男的薪水「比同行至少高出1倍」,對其離職後挑起爭執感到不滿,同時坦言目前產業經營困難、公司持續虧損。
被問到為何過去幾年沒有按年結算追討?老闆竟大方坦承,主要是擔心「萬一收回來他們就辭職、說是被動離職」,才選擇在離職時處理。如今員工已申請仲裁,公司也將按制度依規處理。
律師:經營風險不應轉嫁員工 退款合法性存疑
對此,資深律師趙良善分析指出,公司僅憑內部薪資制度直接要求員工返還款項,合法性大有疑慮,勞工抗辯的核心在於「公司是否將項目回款不佳、產值未達標等企業經營風險,全部轉嫁到勞工身上」。
針對能否「跨年追償」,律師表示,關鍵在於仲裁時效與雙方結算約定,雖然該制度存在離職統一「多退少補」的空間,但法院與仲裁委員會審理時,會重點審查整套產值核算標準是否具備公平性,建議勞工應積極蒐集勞動契約、薪資流水與溝通紀錄等全套證據應訴抗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