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一與兩名友人涉嫌在去年6月13日凌晨2點半左右,將在首爾龍山區梨泰院一間酒吧內認識的中國籍女子,灌醉後搭計程車「撿屍」帶回方背洞住處,趁對方醉倒失去意識時集體性侵。三人已在上月18日的首次開庭中,全數承認犯行。
法官痛指犯行極為惡劣
今該案進行一審宣判,泰一在內的三名嫌犯依違反《性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特殊準強姦罪)遭判刑3年6個月,並得接受40小時性暴力治療課程,5年內不得於兒童、青少年或身障人士相關機構就業。法官指出,「3名被告皆承認犯行,且明知被害人酒醉喪失抵抗能力,仍輪流性侵,犯行極為惡劣。」
對於泰一等人以「自首」為由請求從輕量刑,法官表示,「雖符合法律上自首要件,但屬於形式性減刑,考量當時已有充分證據、行蹤明確,甚至是在住處遭搜索後才自首,無法因此再次減刑。」但也考量3人皆是初犯、並承認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不願追訴聲明書,成為量刑上的有利因素。法官今也表示:「考量有逃亡之虞,決定發出拘捕令。」讓粉絲、親友聽完一審判決忍不住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