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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6:30:00
前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偵查隊小隊長王順賢,因在去年任職期間,多次在上班期間外出用餐、接送小孩、修理私車,且外出未依規定請假,仍準時打上下班卡,浮報超勤時數領取1萬7,324元加班費,另於偵辦案件過程中透露嫌犯病史予友人,案經新北市警局發現後函送偵辦,新北地檢署因其一時失慮且繳回犯罪所得,予以緩起訴1年,但須向國庫支付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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