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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6 16:13:00
住在苗栗的劉姓男子,替相識逾20年的好友多次「代購」俗稱「彩虹菸」的混合型毒品,4次向上游買入後轉交給友人,賺了4千元報酬與共同吸食機會。苗栗地院法官認定,劉男行為構成販賣第2級毒品,且涉及多種級別毒品混合,每次犯行皆屬獨立的販賣行為,合併應執行10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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