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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 14:37:00
屏東一名男子與14歲國中生的姨媽交往10年,卻在某天載著這名國中生購物後,不載對方回家,而是轉入深山,不顧女孩「不要」的反抗,對其強吻並隔衣撫胸10分鐘,案經女孩家屬報警後隨之曝光。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涉犯《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最終判其3年4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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