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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09:59:00
台南一名女子多年前取得父親出面購買的房屋所有權,雖然父親生前曾在遺囑中寫道「希望能讓繼母住到老死」,然而女子在父親過世後,就立馬要求繼母搬走,雙方因此對簿公堂。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繼母沒有合法居住權,判處繼母必須搬走之外,還要給付積欠這段時間住在該房屋的「租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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