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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0:14:00
北部一名人妻因懷疑丈夫阿明(化名)與女同事阿珍(化名)有染,在自家座車內放置錄音筆的方式蒐證,並聲稱錄到了兩人親吻、發生性行為的證據,憤而向小美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然而,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提供的錄音檔音質極差且難以辨識身分,最終認定證據不足,判人妻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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