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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6:32:00
寵物用藥新制原訂今年7月1日上路,卻在實施前夕引發獸醫界與飼主強烈反彈。農業部防檢署與衛福部食藥署兩年前會銜發布《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當動物用藥不足時,可改用經登錄為「動物保護藥品」的人用藥,或由獸醫師開立處方,由飼主至藥局購買。制度設有兩年緩衝期,原定今年正式上路,但配套不足的疑慮持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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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習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