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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34:00
台南一名70歲黃姓男子因不滿早上的飯糰被搶,傍晚找對方理論時演變成街頭互毆,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2000元。黃男不服提出異議,自稱無業又受傷「沒錢繳」,但台南簡易庭法官認為,雙方是「互毆」而非「正當防衛」,裁定駁回異議,黃男這口氣沒討回來,反而還得掏錢了事,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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