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即時
2026/07/01 11:03:00
為了使消費者更加瞭解乳製產品資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6月3日公告最新「食用動物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符合「食用動物乳」定義者,品名應標示為「牛乳」、「羊乳」、「(其他動物)乳」或等同意義字樣,唯有取得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鮮乳標章」,或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驗證標章」者,才能標示為「鮮乳」,新制也在7月1日起上路。
熱門新聞
2026世界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