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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2026/09/12 12:04:00
新加坡一名物流公司執行長與前女友交往期間,砸下大筆金錢購買精品、支付旅費及各項生活開銷,總金額高達46.8萬新加坡元(約新台幣1,168萬元)。沒想到兩人分手後,他竟將前女友告上法院,要求返還這筆鉅款,主張部分支出其實是「無息貸款」。不過新加坡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這些款項本質上屬於交往期間自願提供的禮物,最終判男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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