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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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電視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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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20:25:35

記者:鏡新聞
針對今日(9日)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回應本公司聲明一事,本公司說明如下:

一、衛星廣播電視法對各類節目設有定義,鏡電視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之規定,於營運計畫書中載明製播「訪談性新聞節目」,從而依照營運計畫書之內容製播各類節目,完全符合既有規範與法律規定。民眾黨持續地無理謾罵,僅反映其對法規之無知。

二、本公司於2024年5月間申請營運計畫書變更,該案與現有節目內容無直接關聯。許男刻意抹黑本公司是在2025年6月申請,是其黨羽間一貫的張冠李戴手法。

三、許男未曾參與民主選舉,卻頻以政治手法操作媒體輿論:抹黑、刷存在感,已是政客作為,萬望勿再以媒體人自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