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00元上繳國庫!交通新法規將上路「違規不只罰車主」…這3種情況車子直接沒收
偽造車牌最重開罰7.2萬元。圖/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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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0元上繳國庫!交通新法規將上路「違規不只罰車主」…這3種情況車子直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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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09:44:00

編輯:

古靜兒

立法院今(2025)年5月9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新制針對偽造、變造車牌等違規行為大幅加重罰則,最高可罰7萬2000元,嚴重者甚至將直接沒入並銷毀車輛。
近年偽造、變造車牌的違規行為日益氾濫,根據交通部統計,自2019年至2023年期間,偽造車牌年均案件為171件,但去(2024)年卻暴增至逾千件,成長超過5倍,其中有80%涉案車輛為吊扣、吊銷或報廢車輛,另有16%治安犯罪嫌疑,已對交通秩序與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為遏止上述行為,立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
不過,交通部原建議7月15日正式上路,但因本次修正罰鍰分類較多且另有累犯不同計算規定,以及增加多項車輛移置保管規定,公路監理裁罰資訊系統調整、測試與相關車輛移置保管執法準備,及教育訓練均較原預期所規劃時程需再多些時間,交通部於施行準備作業期間將持續加強防制宣導,並在完成施行準備作業後將即施行。

三讀修法重點一次看:

一、未合法領用或懸掛車牌情況

若有以下任一情況,將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1. 未領用牌照就開車上路。
2. 車牌在吊扣期間仍上路。
3. 已領牌但未懸掛,或未依規定懸掛於指定位置。
4. 報廢登記汽車仍行駛。
5. 牌照吊銷、註銷或報廢後仍開車上路。
6. 車牌遺失未補發仍上路,且經舉發依舊不辦理。
7. 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二、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

若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將對汽車所有人加倍開罰最高7萬2000元,同時移置保管車輛。另外修法後明定,若有以下3種嚴重情形之一,可直接沒入並銷毀車輛:
1. 偽造、變造他人車牌。
2. 使用假車牌上路肇事,造成人員傷亡。
3. 在10年內重複違規(累犯)。

三、「併罰」駕駛人:知情駕駛也吃罰

此次修法也導入「併罰」概念,為防堵非車主也利用問題車輛行駛上路,若駕駛人明知所駕車輛牌照有問題仍開車上路,後續衍生道路違規、治安犯罪等行為,將對該駕駛人處以3萬6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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