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於2022年12月,上午第四節鐘響後,一名女童仍在教室外和其他學生玩耍,引起何女不滿,盛怒之下竟在講台當眾脫下女童外褲及內褲,用斷裂的呼拉圈塑膠條抽打導致瘀青,事件很快在家長群組發酵,許多家長反映,自己的寶貝孩子也曾被何女帶到廁所打屁股、打手心。校方接獲投訴,將何女調離現職並展開調查。
案經檢方偵辦後,依法對何女提起公訴,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何女犯下妨害名譽、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等罪,一審判處9月。
何女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何女管教過當,不尊重女童身體自主權,且至今沒有認錯,犯後無悔意。
但高院從何女與家長的對話紀錄發現,她平時工作還算盡心,會針對家長疑問逐一回覆,也曾向家長反映,女童自己弄壞湯匙卻謊稱是老師做的,因此不能全盤抹煞她平時對學生的教導與付出,二審改判6月徒刑,得易服社會勞動服務,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