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因藏有多達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上訴後二審今開調解庭,黃子佼到庭與多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不料下午庭訊結束離開後,高院合議庭認為黃子佼仍有逃亡之虞,突於傍晚緊急傳喚他再度到庭,訊問後諭知加保50萬元,並限制出境出海。

據了解,高院是於4月28日下午首次召開調解庭,當時有5名女被害人在家人陪同下出庭,經歷約1.5小時調解後,順利與黃達成和解。2日下午再次召開調解庭,另有5名被害人透過律師表達同意和解,黃子佼隨即現身法院,在受命法官見證下在10分鐘內火速簽完10份和解書,迅速完成調解程序,黃子佼也在下午近4時離開高院。
不料黃前腳剛離開法院,合議庭又考慮黃子佼所涉案件仍有大部分被害人和解賠償仍未談妥,因此緊急通知黃子佼在傍晚5時趕回高院,調查他未來能否順利遵期到庭,訊後法官裁定黃子佼須加保50萬元,並限制出境與出海。黃子佼隨後迅速繳清保金後離開法院,未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