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劉女在2022年至2023年擔任當時僅16歲女隊員的教練,卻動輒不當體罰,包括8次罰跪並要求不准睡覺、3次罰站、4次強迫女隊員將自己的襪子塞入口中,其中1次劉更把自己的襪子塞進女隊員口中,且多次以若不照做「就死定了」威脅,女隊員忍無可忍提告。
女隊員上法庭作證指出,教練會因為她在球場上表現不好、或比賽時不開口或覺得她說謊時,將她或教練的襪子塞進她的嘴巴,並要求學姐看著,不准拿出來,如果拿出來「就死定了!」,其中1次學姐也有一併受罰。
劉姓女教練則抗辯稱,僅有2023年2月13日那次,曾要求女隊員拿她自己的襪子塞嘴巴,否認有把教練自己的襪子也塞進學生嘴裡,還說,塞襪子一事有獲女隊員父親的同意。此外,她確實有體罰,但次數沒那麼多,且「死定了」只是口頭禪。
台南地方法院調查認為,劉女在全案偵查時,對於女隊員指控4次嘴被塞襪並未否認,僅辯稱「我沒有說死定了」,而根據校園調查報告記載,有其他學生證稱教練會因比賽未達要求,將襪子塞入球員嘴巴作為處罰,作證學生本身也被塞過好幾個小時。另該球隊有3名隊員也分別證實,看過教練要求提告的女隊員塞自己襪子2次、知道有學生被用襪子塞嘴巴的事等,因此不採女教練辯詞。
法院另傳喚女隊員父親,他也表示透過女兒媽媽告知,才知道女兒在學校被教練塞襪子的事,後來也跟教練溝通,請她盡量不要用塞襪子的方式來處罰女兒,顯見並無事前同意教練以此方式體罰。
法官認為,劉姓女教練利用教練職權,以訓練、教育為由對女隊員進行不正當的處罰,且事後否認犯行、也沒有與被害女隊員和解或請求原諒,依對少年犯強制罪判她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