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曾男在2023年6月間聽聞李男疑似要對兒子不利,因此透過另名里長聯繫施富承,雙方相約在偵查隊辦公室商談對策,期間施男意外發現李男當天遭到檢方通緝,2人因此互加LINE,討論誘捕事宜。
隔月初,2人分別在臉書標示位置、線民告知曾兒李男位置方式,讓施男誘捕李男,但均未順利逮補;後來曾男希望能盡速抓到人,曾致電施男,並表示事成之後「再包個破案獎金」以此行賄;結果同日晚間施即與派出所警員合力捕獲李男,而曾男也在4天之後將2萬元裝於牛皮紙袋當中,並相約在派出所外交付,但過程全遭監視器拍下。
去年11月底,施男遭檢廉約談,原本他認罪並表示願意繳回犯罪所得,不料當他將此事告知同在新北市擔任警官的張姓妻子時,施妻要求他不能認罪,後來便辯稱所收款項為加菜金,且經過偵查隊長同意,但此一說法遭到否認,隨後又改口因罹癌化療,導致記憶力受到影響。
但檢廉卻查出,張女曾於去年12月致電台大醫院醫師,要求協助開立化療導致意識不清的證明遭拒,但張女後續又找律師與醫師溝通,並由律師上網搜尋「認知異常症」,最後成功開立診斷證明,再由律師答辯狀檢附證明,試圖為施脫罪
不過檢方認為,曾男身為前里長、施男為偵查隊小隊長同時兼管公積金管理業務,對於警方破案獎金或加菜金的捐贈程序有一定認知,但為了加速緝捕李男,卻以相關名義行賄,因此依貪污罪嫌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