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今年2月深夜11時30分,梁男酒後失控,對妻子拳打腳踢。兒子擔心媽媽安危急報警,轄區江姓與古姓警員火速到場,梁男不但不配合,還口出狂言挑釁,嗆道:「警察來照打」。
古員警上前阻止其暴行時,沒想到梁男竟揮拳直擊古員警頭臉,衝擊力道重到密錄器吊環被打歪、眼鏡掉落,密錄器摔地,古員警耳鼻挫傷,江姓員警見狀,也加入戰局,兩人合力制伏情緒激動的梁男。
事後古員警提告傷害、毀損與妨害公務,梁男酒醒才知闖下大禍,急忙道歉賠償,雙方達成和解,傷害與毀損告訴撤回;但妨害公務罪仍送辦。南投地院法官審酌他認罪、和解賠償後,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要求上3堂法治教育課「好好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