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死囚沈文賓提再審求逃死失敗 冷血溺殺2人恐下波槍決伏法
死囚沈文賓提起再審,高院已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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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死囚沈文賓提再審求逃死失敗 冷血溺殺2人恐下波槍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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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 15:59:00

記者:

李依璇

攝影:

鄒保祥

犯下三峽雙屍命案6度遭判死刑的沈文賓,日前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請求停止刑罰執行。高院15日裁定駁回,認為他提出的理由屬於量刑爭議,並非新事實或新證據,不符再審要件。
法務部今年1月16日晚間執行死刑,將絞殺前女友與其母親的死囚黃麟凱槍決,震撼社會。黃案是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後首宗槍決案例,也成為法務部後續執行標準。目前36名死囚中,誰會是下一個伏法者。最高檢目前正依大法官釋憲意旨逐案審查,其中,沈文賓因冷血溺殺2人,被視為可能的執行對象。
沈文賓長期家暴,妻子2012年間不堪虐待離家出走,他為查妻子下落,夥同同父異母弟弟沈文夏持槍押走妻舅的潘姓女友及呂姓男子,將二人載至桃園大溪山區,綑綁手腳後推入灌溉溝渠溺殺,再運往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棄屍。案件於2013年經宜蘭地院一審,判沈文賓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沈文夏則判無期徒刑。歷經上訴,高院一審到更四審6度均判沈文賓死刑,沈文夏則改判19年徒刑。兩人上訴,2020年間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沈文賓於台北分監等待執行期間,以有新事證為由聲請再審。高院6月開庭提訊他到場,沈文賓仍在陳述犯罪動機,強調當年僅將潘女壓入水中一下子,不知會致死。法官隨即打斷,當場反問:「有人能憋氣2、3分鐘不呼吸嗎?她應該不是水行俠或奧運選手吧?」沈的律師則聲請調閱基地台位置、手機鑑識,並重審對呂男的犯意,但法院認為這些理由與新事證無涉。
裁定書最後指出,沈文賓的聲請理由僅是對死刑量刑的爭執,與再審法定要件不符,因此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之聲請均遭駁回。
值得注意的是,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年1月簽准黃麟凱死刑執行後,沈文賓因冷血溺殺2人、歷審均判死,且最高法院曾開「生死辯」確認犯意與精神狀態,未見精神障礙,被認為符合釋憲後的判死標準。高院裁定出爐後,他恐成為繼黃麟凱後,下一名被槍決的死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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